離婚三年,去前夫家給兒子過生日,走時他給我張卡,一查餘額愣了

我和前夫大亮離婚三年,也恨了他三年。

當初跟他結婚時我家人都不同意,倒不是因為他家條件不好,而是因為他有前科:他之前談了個女朋友,快結婚了卻吹了。因為他在外找髮廊女,被發現了。

我爸說男人幹這種事要麼零次要麼無數次,狗改不吃屎的。

但是大亮跟我發誓說再也不會幹那種事了。

我相信了他,跟他結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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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後一開始過得很愉快,大亮特別顧家,對我也特別好。下了班就往家跑,很少出去應酬,家務事也跟我搶著做。

可是,自從兒子出生后他就變了,晚上常常往外跑。問他,他就說朋友找他有事。

朋友找只會一回兩回吧,哪有幾乎天天找的?當我是傻子啊!

後來漸漸發展到每天晚上都要出去,一般吃過晚飯就走,夜裡兩三點才回來。

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,我後悔當初沒聽我爸的話。但畢竟是猜測,我隱忍著不好發作。心想,為了兒子,能將就就將就一下吧。

後來有一次晚上他好不容易沒出去鬼混,我們一起帶兒子出去玩。結果我在車後排座椅靠背上發現了幾根長頭髮,捲髮,紅色的。

我再也忍不住了,指著頭髮質問他,結果他竟然說是我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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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不是睜著眼睛說瞎話嗎,我從來就沒染過頭髮。

我認定了他就是心虛了,心裡又氣又委屈。

他家裡本來條件就差,很窮,我沒有嫌棄,但是確實過得很辛苦。可是我從未抱怨過,為了他和孩子什麼苦我都能忍受。但是沒想到他卻在外面搞那麼噁心的事。

一想到他和那女人大概就在這車上做那噁心事,我立刻受不了了,衝下車就吐了。

不容分說,我提出了離婚。我們也沒什麼財產,房子還是租的,兒子歸他。那輛車,他說給我,我嫌噁心沒要。

離婚後,我就出去打工了。我努力掙錢,想存點錢給兒子。雖然我很賣力幹活,每年只在兒子生日和過年時請幾天假,但是錢太難掙了……三年下來,也沒存下幾個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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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兒子生日,我去給他過生日。到了那才知道大亮又找了個女人,快結婚了。

臨走時,大亮說要送送我。出了家門后,他塞給我一個信封讓我到家再看。

回家打開一看,原來裡面是一張銀行卡,我一查詢,竟然有10萬塊錢。

正在疑惑不解之時,大亮發來了微信:那些年你跟著我受苦了!兒子出生后我倍感壓力就瞞著你每天晚上出去跑黑車掙錢,想讓你們過得好一點。哎,錢太難掙了……我要結婚了,以後掙的錢得養家糊口了。這十萬塊錢是我這幾年存下的,你拿著。打工別太拚命,太苦了……

拿著卡,看著他的信息,我淚流滿面……原來,我錯怪了他這麼多年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