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比古代的承包式婚姻,你知道結婚有多少個「不」嗎 同姓不婚?

古代中國漢族時年輕人的婚姻大多由父母來包辦,很多都是父母從小就給訂了婚,有的還指腹為婚,即孩子還未出生,雙方父母就為他們確定了婚姻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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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姓不婚:

即同一姓之男女不相嫁娶,始於西周初期,是周民族實行族外婚時遺留下的規定。春秋時期,人們同姓婚會造成後代畸形及不育已有進一步認識,但同姓婚配仍在貴族中時有發生。戰國後,以氏為姓,漢代以後,姓氏不分,因而同姓不婚多有不禁。至唐代,對同姓婚又循古制,予以禁止。宋朝、元朝一宗唐律,同姓為婚乾杖而離之。明、清時地域更大,人口眾多,早成為以地域為基礎的社會,取代了原先以血緣為基礎的氏族。故《明律例》與《清律例》均分同姓、同宗為二,中表面規定兩者皆禁止通婚,實際同姓而不同宗也可以結婚。清末冊律,將同姓不婚與親屬不婚合併,只禁止同宗結婚。

訂婚前要請媒人到女家去求婚。訂婚時,由男方給女方一些財物作「訂禮」,結婚時女方也要帶給男家很多財物,叫「陪嫁」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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舉行婚禮那天,新郎要坐上禮車或花轎,到女家去「迎親」,禮車或花轎前邊有樂隊。新娘被迎進男家後,要參拜天地和父母。禮畢,新婚夫妻入洞房。這時男家設宴款待前來賀喜的親朋。有的地方還有鬧洞房、聽壁腳的習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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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日子:

漢族婚姻風俗。又稱報日子。流行於中國多數地區。農村議婚訂婚的一個步驟。男女青年相識了解後,稟告父母,托媒溝通,男方給女方送彩禮,然後定婚期。

舊時多先請算命先生排「八字」,如命相相合才進行。有些地方雙方家長相會為子女訂婚。如:全州縣一帶,雙方意見一致後,媒人代男方送酒肉衣料給女方,約定日期陪同女方家長和舅舅到男家相會,男方設宴款待。小夥子執壺斟酒,先敬女方舅舅後敬自家舅舅,然後先客後主依序敬酒。雙方商定婚期,訂婚告成。爾後男女送女方重禮、聘金,女方準備嫁妝,男方準備傢具,依期舉行婚禮。如女方催婚,便做一對糯米粑(俗稱「團圓粑」)送到男家,男方心領神會,盛情款待並請左鄰右舍陪客。一般均尊重女方倡議將婚期提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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賀郎歌:

漢族婚姻風俗,流行於桂東北興安縣一帶。拜堂、晚宴後,親友簇擁新郎於正廳,唱賀郎歌。即興現編賀詞,也有戲謔、詼諧之詞。親友唱一首,新郎飲一杯酒。唱到半夜,送新郎入洞房。女歌手閉門以待,男女對唱《開門歌》 ,盡興方開門。進門後唱歌鬧房,由「恭賀新郎酒一杯」唱到「十杯」,新郎依次由1飲到10杯(酒力不勝者可由男歌手代飲)。然後唱《交歡酒》 ,新人雙雙同飲一杯。最後歌手扣門唱《扣門歌》以結束婚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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坐紅堂:

漢族婚姻風俗,流行於桂東北全州縣一帶,男女青年結婚前夕分別在自家祭祖並接受尊長訓誡。新娘穿紅掛飾,由同班姐妹相伴,端坐堂屋細聲委婉唱《哭嫁歌》 ,念父母恩,敘姐妹情。姐妹們叮囑新娘過門後孝敬老人、和睦兄弟姐妹,贊新郎俊秀勤勞。當新娘訴說不如意的心事時,姐妹們多方勸慰。唱到深夜衣依依告別並贈禮品。新郎亦由同班兄弟相伴坐在自家正廳,接受長輩勤儉理家,為人處世之教。教導結束老人退堂,小夥子們說笑打諢追新郎,歡樂深夜方散。

討鑰匙:

漢族婚姻風俗,流行於桂東北全州縣一帶。新娘之嫁鑰匙,由其年幼弟妹或侄男女中任「送親郎」掌管。拜堂前,新郎向送親郎送封包討鑰匙,以便拜堂後打開箱子,展示其中穀米錢物,象徵婚後五穀豐登、家庭富裕。送親郎嫌少不接,新郎多次添加。送親郎收下封包,新郎討得鑰匙後,歡歡喜喜與新娘拜堂。

 

看屋:

漢族婚俗之一,農村議婚中的一個重要程序。又名看家門、查家。流行於廣西多數縣鄉。屆時女方和兩位稱為「陪姑」的姑娘在10多位親友的陪同下,到男女查訪家況(也有女方本人不去的)。男方設宴款待。媒人介紹議婚雙方相識。女方親友代提財禮要求,男方當時通常一概應承,並贈諸賓客「行腳錢」.次日,雙方通過媒人細議。有些地方還允許進入議婚男子內室翻箱倒櫃察真情實況,之後再通過媒人議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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