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援助金申請失敗?這裡教你如何上訴

生活援助金申請失敗?這裡教你如何上訴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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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援助金(Bantuan Sara Hidup)的申請結果已經揭曉,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援助金也已經匯入受惠者的銀行戶口。 

如果你符合生活援助金的申請資格,可是卻申請失敗,那你可以進行上訴。上訴的日期從2019年7月15日至8月15日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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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一共有2種方法進行上訴,也就是親臨附近的內陸稅收局(LHDNM)上訴,還有上網上訴。不過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上網上訴的管道只限特定被拒絕的申請者,也就是家庭收入被查獲超過4000令吉,還有申請者被發現沒有定居在馬來西亞。 

民眾可以瀏覽生活援助金的官網查詢自己被拒絕的理由。如果你被拒絕的理由編號(Kod Tidak Lulus)是05、06、08、09和38,那你就可以透過上網進行上訴。 

其他被拒絕理由的民眾,你只能攜帶相關文件前往附近的內陸稅收局(LHDNM)上訴。所需攜帶的證件包括了申請者大馬卡正副本、配偶大馬卡正副本、孩子 / 負擔的大馬卡正副本、工作 Payslip 等等。民眾需依據個別理由攜帶相關的文件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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